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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国情积极拓展

——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际法学家万鄂湘
2000-11-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北京,正是秋高气爽的季节。一天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间办公室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利用繁忙公务的一点间隙,向我们谈起了他的老本行——国际法研究的一些情况。

万鄂湘认为,中国国际法学者的研究在方向、趋势上是与国际合拍的,他们大部分也已掌握国际上通行的研究方法。但是客观地说,中国学者的研究在总体上尚未达到世界的前沿水平,他们的研究成果大部分是在国外完成的。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目前外文资料比较缺乏,有些学者尚不能熟练、有效地通过因特网查询资料。

万鄂湘的代表作是他在耶鲁大学完成的法学博士学位论文《国际强行法与国际公共政策》。该书提出的“相对强行法”的概念受到国际法学界的高度评价。万教授在国内外法学界产生过重要影响的著作还有:《国际法》、《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评述》等。万教授告诉我们,在国际法的研究上,目前国际上的热门领域是国际人权法与WTO的法律制度。我国加入WTO后,会面临许许多多全新的法律问题,这给中国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人士提出了挑战,在某种意义上也给他们提供了一展身手的机会。近年来,我国学者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写出了许多有独到见解的东西。学者的研究,一定要结合国情。

万鄂湘自己正是这样做的。自1988年从耶鲁回国以来,万鄂湘教授先后主持和参加过国家“八五”、“九五”规划国家社会科学法学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教委基金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十余项。在中外刊物和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和宣读中英文论文数十篇,出版学术著作近二十部。2000年,他又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项目。除了著书立说、钻研学问,万教授还对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怀有深切的责任感。他所创办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几年来共为全国的数万“社会弱者”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

万鄂湘谈到,目前在人民法院系统进行的审判长选任制度意义非常重大。这项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解决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审判人员审和判脱节的问题。我们强调审判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不是所谓“审判独立”,我们绝不能走到西方三权分立的轨道上去。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但绝不能离开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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